一、适当的包装
Q:何谓适当的包装?
A:良好的包装能使货物从取件到抵达目的地都完好无缺。
二 不适当的包装 (以下为不可接受之包装)
1.带子及绳索
2.不防水胶布
3.重复使用之盒子或箱子
4.保丽龙
5.没有内装保护
6.没有内包装的细琐物品
7.手提袋,行李箱
8.已受潮或已破损之包装
内装保护
航空物品 包装要求
如果包裹移动时内部发出碰撞声,应检查内部包装,确认内部包装能够保护交寄物品免于碰撞或损坏,方可进行运输。
玻璃物品
酒杯或玻璃制品应个别包装后才装入箱子内。个别包装时应用防撞的泡膜等到,完全包裹好才可放进箱子内。或者可使用和个别货物本身开头相同能够固定货物之保丽龙作为内包装,以保护易碎物品。
细琐物品
螺帽、螺栓、钉子、螺丝钉等应先用粗麻布包裹,再放进坚固牢靠的包装外箱内。如此一来即使外装破损,物品还能够完整地保留在麻布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