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与施工相结合
装饰工程招标要坚持设计与施工相结合的原则,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不同于简单的设计招标,也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施工招标,通过几项装饰勤务员招标实践我们感到采取施工相分离的招标方法有诸多弊端。其一是单一搞装饰设计招标,会出现设计与施工相脱节的现象,由于投标人员侧重点的不同,设计招标投标方设计力量相对较强,对施工技术、人员、机具安排以及材料的选用上考虑可能会出现不周全的地方,造成对工程预算搞不准。其二,单一搞装饰施工招标又会出现对方案设计初衷理解不深,材料替换易出现偏差影响最后的整体风格和预期效果的问题。如果两者相结合,装饰装修设计方案与施工采用一次招标的方式就会消除上述弊端。就现实情况而言投标方已具备这样的条件,大部分装饰施工企业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不仅在设计中侧重方案和整体风格,材料的选用,而且还照顾了施工,通盘造价,对投标企业的施工能力,技术能力在方案中得到考查,做出的报价相对来说比较准确,真实地反映装饰装修产品的价值。
二、投标人资审
为了选择真正有实力的装饰装修企业,缩小范围,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就要根据项目规模、建筑物的重量等级以及施工技术要求,限定资质等级标准,在达到工程要求资质的企业中还要在进一步考查投标单位近三年内的设计和施工的工程项目,及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证明报告,用户的使用情况;企业的财务情况职员构成,主要设备机具情况,经过招标单位、业主对企业各项指标的专项考核和论证,根据工程规模的招标方式确定参加招标人的数量。
三、装饰工程的投标报价
因装饰工程招标不同于一般的土建施工招标和一般方案设计征集,建议业主不可不做标底,但投标单位要对报价进行详细说明,工程造价是考核建设投资成效好坏的一项重要条件,因此投标报价是评定标的核心之一,在装饰装修招标中,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和按装饰施工图计算出的工程量清单,单位估价表。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均采用定额预算价计算出工程基本费用,根据工程类别确定收费等级,依取费程序进行取费,最终确定报价。另一种作法为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此种作法能较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即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现行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标准,计算出工程量,列出清单,在此基础上,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企业实力,经验及现有的市场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等价格,直接计算工程基本直接费,并考虑到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以及风险等取定一个综合费,最终确定出综合报价,基于以上分析和装饰市场现状的特点。一是现行定额相对滞后,二是装饰材料市场异常活跃,新材料层出不穷,三是人工费用存在较大差异,四是新技术的推广迅速,我们建议应采用最后一种报价方式,更切合市场现状的需要,但这里还要注意尽管没有标底但招标方也应对主要材料有一个控制价格,也要先期对市场进行预测。
四、评定办法的制定
评定标办法要工程的规模特点,在招标条件相对成熟,资料齐全时,宜采用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评定,主要从方案设计、施工、造价等几方面进行评定,以百分值量化各项指标,考虑整体方案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应占40—50分,评标委员会也宜分成方案评审组,技术造价评审组和综合组,宜先评方案后评技术、造价,最后由综合组汇总总得分。确定中标结果。
在方案所占分值还应细化分解到下列考虑因素中。
(1)设计方案应符合标书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设计手法象征意义突出时代感。
(2)设计方案要满足建筑的使用功能要求,注重实用功能。
(3)设计上要特色鲜明,色调明快,空间既有变化又有统一,曲雅庄重,充分体现设计者的匠心独远。
(4)材料选择得当,石材色彩选配考究,以经济的材料装饰出高品位、高档次的效果,活动家具设计制作应与主体设计相互呼应。
鼓励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提高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科技含量。
方案评审组成员必须全部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装饰和建筑专家要占相当比例,同时要吸收功能使用方面的专家,如消防专家。方案评审与技术造价评审互不干扰,分离评审,以便评选出最佳的方案。
在技术造价评审阶段,专家以有现场装饰施工经验的专家、工程造价方面的专家为主,主要评审以下几项指标。
(1) 综合报价。
(2) 施工方案。
(3) 工程质量以及保证措施。
(4) 社会信誉。
(5) 社会综合实力。
最后由综合组(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成)对两部分的评价分值进行汇总得分确定中标单位,这样划分分值,既考核了投标人的设计能力,又考核了其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综合能力的评价更趋于合理,能够为业主选择出真正的有力和装饰工程承包人。
五、含方案设计的招标
在装饰工程招标过程中对于含方案设计的招标,在时间考虑上要给设计者以足够的时间,方案设计是在对原建筑充分熟识和对功能使用上全面了解,以及对业主意图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方案设计人员付出艰辛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这个过程是需要充足时间来保证的,没有一定的创意、构思以至方案成型的保证时间,很难出好的方案,方案也很难体现出业主的意图和设计者的匠心,没有一个好方案整个装饰产品就已存在了先天不足,因此招标单位(业主)适当延长投标时间,保证设计水平和达到应有的设计深度。
六、方案设计补偿费
同样有待研究的还有关于方案设计补偿费的问题,装饰招标在方案设计阶段类同于建筑方案设计的招标。它们都是设计人员的一种智力劳动,其劳动产品应该说是一种知识成果,投标人用于这方面投入相当大,大多要花费十几万乃至数十万元人民币,另一方面,在方案实施阶段,可能还存在着知识产权的问题,因此,对于工程类别较高,影响面大的装饰项目要对方案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样既体现权力义务对待的原则,又有利业主对方案的借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