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防照明火灾疏散应急灯指示系统质量保证,欢迎咨询,智能消防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系统-实时监控功能:实时监控控制器的综合运行情况,实时检测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开路、短路及连接态;实时监测与供电(通讯)网络连接的应急灯具节点)开路、短路;实时监测应急灯具蓄电池、光源的故障;检测蓄电池的寿命,定期检测应急灯具蓄电池应急时间(电池容量);定期检测系统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转换功能。
动态控制功能:
智能控制技术可远程设定应急灯具(节点)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式、非持续式、可控式;智能控制技术可以根据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精确位置自动选择最佳逃生路线,控制标志灯导向箭头方向;智能控制技术还可以远程设定和控制语音提示、导光流、频闪等其它联动功能;配合检测系统可以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以确保完成监控任务。实时监测与供电(通讯)网络连接的应急灯具节点-开路、短路;
服务热线 腾讯我们不做便宜低劣产品,我们只做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大型空间建筑物中,目前广泛采用的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办法是在建筑中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走廊及安全出口处安装固定方向式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标志。这类固定方向指示疏散指示标志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灯在建筑楼宇内作为单体存在,无法做到响应火灾现场的变化,更不能动态地调整逃生方向指示,存在着当疏散路线上或安全出口附近发生火灾时仍然将人员引向危险区域的方向误导隐患,给现场逃生带来困难。此种方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大型建筑的消防要求。系统应有下列自检功能:
a)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h后每隔(30士2)d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 30 s〜180 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b)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人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 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 min;
c)系统应有手动完成a)和b)的自检功能,手动自检不应影响自动自检计时,如系统断电且应急 工作至放电终止后,应在接通电源后重新开始计时;
d)系统(地面安装或其他场所封闭安装的灯具除外)在不能完成自检功能时,应在10s内发出故 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m处)应在65 dB〜85 dB之 间,故障声信号每分钟至少提示一次,每次持续时间应在1 s〜3 s之间;
e)集中电源型灯具在光源发生故障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应急工作时间不能持续30 mn时,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不能完成 转人应急工作状态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
f)集中控制型系统在不能完成自检功能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系统 中不能完成自检功能的自带电源型灯具、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