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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办照代办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

价格:面议 2024-11-29 06:00:01 6073次浏览

一、行政许可事项: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证

二、行政许可依据:

40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三、行政许可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1、立项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4、合法的资信证明;

5、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停车场资料;

6、法人代表、专业技术人员证件;

7、健全的业务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文字资料;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行政许可办理程序与时限: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被准许的站(场)业务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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