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以下简称产品或者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报废产品或者设备、报废的半成品和下脚料,产品或者设备维修、翻新、再制造过程产生的报废品,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废弃的产品或者设备,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或者设备。
电子电器产品是20世纪增长最快的产品之一。据统计,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达到3.5亿台,冰箱,洗衣机也分别达到1.3亿和1.7亿台。而且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与革新,电子产品更新速率也越来越快,而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应会缩短,这使得电子废弃物的数量翻倍增长。据有关资料显示,今后我国每年将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5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每年还会有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而在美国,已经有1亿台旧电脑被淘汰,预计今后十年内,将有1.5亿台电脑被淘汰。西欧对电子产品进行的一项市场销量调查表明,2002年,各种电子产品的总消费量约为700万吨,电子废弃物总量约为400万吨,占整个欧洲废物流的2%~3%。而《美国新闻周刊》也报道,目前世界上各地废弃的电脑软盘加在一起,每隔20分钟就可以形成一座100层高的“摩天大厦”。目前电子废弃物每5年增加16%~28%,比总废物量的增长速率快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