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微信号:chen Q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小卖店老板从网上买来的贵州茅台酒,并以高价转卖给消费者。4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张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42瓶假冒贵州茅台酒,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被告人张某是一小卖店的老板。2017年六七月间,张某通过网络购买到7箱的贵州茅台酒(53度,每瓶500ml,每箱6瓶,共计42瓶)。同年7月13日、7月19日分两次,将前述4箱贵州茅台酒以每瓶人民币1350元的价格卖给受害人魏某,得款人民币32400元。同月25日,魏某打电话给张某提出还要3箱贵州茅台酒,当日下午张某如约将前述3箱贵州茅台酒送至魏某所住宾馆,魏某付款人民币24300元,后魏某提出酒有问题,张某就退还了上述卖酒款给魏某。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涉案的贵州茅台酒不是该公司生产、包装。
2017年7月27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侵犯知识产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茅台酒),且销售金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张某有坦白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有退赃情节,亦可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