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给水系统
蒸汽锅炉注意水位变化,投入使用后,保证水位在正常水位线±40mm范围内,不管自动或手动操作,锅炉水位不得高于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或极低安全水位,当水位接近最低或极低安全水位前,锅炉控制系统应该发出警报,并当水位降到最低或极低安全水位时,锅炉控制系统自动切断燃烧并停炉,待水位恢复正常,经手动复位后锅炉方可重新启动。
如水位计水面静止不动产生异常现象时,其原因有下述几点:
a)水位计或其连接管内部阻塞;
b)给水管内受水垢阻碍;
c)考克或阀的泄漏过多;
d)给水装置,发生故障或电极点控制器短路;
e)水位计与锅炉连接管部分的阀门操作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