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的过程中,对部分拆除的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拆除前,然后您应先对保留部分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等。 2、在拆除施工方案的过程中一方面禁止立体交叉方式拆房施工。另一方面对于砌体和简易结构房屋等确需倾覆拆除的,则需要您保证倾覆物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必须达到被拆除物体高度的1.5倍以上。 3、其次,拆除施工的方案中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就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而言,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4、另外,施工中所需要的人员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记录。当您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就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