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商品进行陈列的法则
专卖商店的商品陈列常常依商品分类情况而定。在一般情况下,商品应放在柜台外展出以便顾客选购,但对于一些贵重的小型商品,如珠宝、首饰等,不应采取开架陈列方式。
1)随意性购买品。随意性购买品是指顾客无需事先计划而随意地进行购买的商品,大多是常用的小商品,价值不大。顾客购买的动机常是由于看到了吸引人的展示品。对于这些商品,小型专卖店应放在入口处,大型专卖商店应陈列在主要通道。
2)便利品。便利品是指人们日常生活所需,无需严格挑选的商品。顾客的购买特征是经常性购买,但一次购买量不大。便利品应放在主要通道两侧明显的位置。
3)选购品。选购品是指对顾客来说并非经常购买的商品,其购买特征是反复比较和挑选。对于这类商品,仅有一层楼的商店应放在后半部,几层楼的应放置于最顶楼。
4)器具。器具是指家庭需要的日用品,人们购买的动机是实际需要,一般陈列于入口处和主通道。
5)奢侈品。奢侈品又称贵重品,顾客一般会经过认真计划和进行品质、价格比较后才购买,因此陈列在距入口处较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