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类别 : 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
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
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
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
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
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
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1基本概念
2软件著作权的重要性
3登记办法
4各项权利
5登记意义
6所需材料
7相关问题
8登记流程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概念
折叠个人和企业登记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
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
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
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
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折叠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
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
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
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
证明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
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折叠编辑本段软件著作权的重要性
保护自己的核心秘密是企业发展和生存的头等大事,而其
中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秘密就是它们的软件代码,但是光是
保护是不够的,时代在进步,技术在升级,如何让自己的
技术帮助企业发展的更好,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才是IT企
业们最看重的一方面。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互联网行业创业,创业初期除了自
己的软件以外一切都是空白,而如何打败众多竞争对手,
并且保持自己独特的优势,同时能够获得市场的青睐,政
府方面政策或者资金方面的支持,都是IT创业者或者管理
者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或者地方对于IT各方面支持的政策
有不少,可是很多门槛较高,要求较多,使得企业的发展
受到限制,在这里凤凰知识产权要提醒大家不要忽视了企
业最初的、最重要的发展基础,那就是软件或者手机APP等
程序的源代码!
可能有人问,这个能为自己带来哪些政策或者资金支持?
那么,大家可就忽视了国家对软件的保护了,与音乐、文
学等作品一样,软件也有版权登记,或者叫软件著作权登
记,不仅能够保护自己的技术,还能获得政策支持和资金
支持。
根据国家相关方面的规定,对于软件著作权企业,地方政
府会给与大力支持,每款登记的软件可以获得300-1000不
等的资助,同时申请多个软件著作权登记之后,可以申请
双软企业认证,获得税收减免,资金支持等好处,此外可
以对已经登记的软件进行专利挖掘,在拥有足够资质后申
请高新企业认证,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外,对于软件创作者或者工程师们而言,软件进行了著
作权登记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成果,才能在争议时保护自己
,才能进行交易,在中国境内销售和经营。
软件著作权是无形的资产,不会因为企业的破产而破产,
可以转让可以拍卖套取油性资金,同时可以作为技术入股
,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作价比例可以突破公
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可以达到100%软件技术作
为出资入股,当然前提是你得软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目前国内软件著作权申请仍比较难,如果依照正常程序,
从软件开发到获取需要最少3个月甚至半年以上,时间不等
人,错失商机不利于企业或者个人的发展。
折叠编辑本段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
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
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
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
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登记申请
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
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
要改进的软件。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
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
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
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
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
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
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
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二)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
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三)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
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四)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
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第十二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
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
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
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
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
人不得启封。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可
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合同登记时,
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
(二)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
申请。
第十六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
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