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养护 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应经常维修,保持平整、无坑洞、不积水和防滑。
排水 包括维持边沟、涵管、进水口和集水池的清洁畅通,消除沉积物和树枝,修理被冲毁的构筑物,用铺砌、植草、块石护坡和护岸等以抵抗水流的冲刷破坏。
进行路肩和路边养护,注意防水和排水,都是为了防止路基病害,保持路基稳定,也就是路基养护工作。
申报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从业单位必须提出书面审请,按本规定附录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从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主要负责人身份确认证件。
(三)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护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资历、能力的评价和证明。
(五)从业单位财务状况的证明。
(六)拥有公路养护工程设备的有关证明。
道路交通标线主要划设于道路表面,经受日晒雨淋,风雪冰冻,遭受车辆的冲击磨耗,因此对其性能有严格的要求。首先要求干燥时间短,操作简单,以减少交通干扰;其次要求反射能力强,色彩鲜明,反光度强,使白天、夜晚都有良好的能见度;第三,应具有抗滑性和耐磨性,以保证行车安全和使用寿命。
形态
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
a) 线条标划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b) 字符标记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c) 突起路标安装于路面上用于标示车道分界、边缘、分合流、弯道、危险路段、路宽
变化、路面障碍物位置的反光或不反光体。
d)路边丝轮廓标安装于道路两侧,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边界轮廓的反光柱(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