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标志
起指示作用。共有29类。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分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设置在需要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指路标志
起指路作用。共有146种。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颜色除里程碑、百米桩外,一般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一般为绿底、白图案;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一般为长方形和正方形。设置在需要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
照明标识
a) 内部照明标志
标志板内装照明装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两面显示两种。内部照明标志可根据标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风力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 的视认距离。灯箱结构合理,金属构件经防腐处理,防雨防尘,电器元件耐久可靠,检修方便。
b) 外部照明标志
外部光源照亮标志面的方式。
外部照明标志的光源应进行专门设计。照明灯具及其影阴不能影响标志认读。外部光源在标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显不均匀,均匀度(最大照度/最小照度)须在4 以下,确保在夜间具有150m 的视认距离。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
支撑灯具的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优良,检修方便。
交通标志板可采用铝合金板、挤压成型的铝合金型材、薄钢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制造,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板》( TI'/T 279 )的规定,厚度应根据计算确定。
设计原则
(1)应正确处理颜色、文字、箭头、编号、图形及边框的关系,使标志版面清晰、美观;
(2)同类交通标志应采用同一类型的标志版面;
(3)门架式交通标志的各交通标志板宜统一高度、统一边框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