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的发展,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危险废物日益增多。据估计,全世界每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3亿吨。由于危险废物带来的严重污染和潜在的严重影响,在工业发达国家危险废物已称为"政治废物",公众对危险废物问题十分敏感,反对在自己居住的地区设立危险废物处置场,加上危险废物的处置费用高昂,一些公司极力试图向工业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1、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2、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3、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环保部等部门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推进危险废物产生与堆存情况调查工程、利用和处置工程、监管能力和人才建设工程三项工程,累计资金需求为261亿元。
据预测,通过上述工程的实施,将带动和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行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利用产业总产值预计超2000亿元,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费用预计超过500亿元。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化学药品废弃物及重金属废弃物等。《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摸清危险废物底数,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环境风险显著降低。《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九项任务,具体为:开展危险废物调查,积极探索危险废物源头减量,统筹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科学发展危险废物利用和服务行业,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