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载法:堆载压重时,若荷载较小,由于底板下附加应力增加不大,短期内效果不太明显。而且堆物的运输费用高,占地面积大,以及因底层住户搬迁,造成住户不便和有危险。若荷载过大,则沉降过快,采取稳定应急措施较困难。
降水法(抽水与泥浆法):由于软土的渗透系数小,如采用降低地下水位法,短期内抽水降低地下水位较慢,效果也不显著。堆载降水法在房屋沉降较小一侧的底层架空板下,加载堆压重量约占整幢房屋全部荷载的1/15。纠偏的效果虽不明显,但能减慢和控制房屋倾斜发展的速度。在建筑物沉降小的一侧打竖井抽水,降低地下水位。由于土的渗透系数小,抽水涌水量小,形成的潜流漏斗曲线缓降,影响半径小,效果不明显。静压锚杆桩法在沉降量大的一侧共压桩21根,桩长20m(为多节桩,断面250mm×250mm,每节长2m,用硫磺胶泥锚筋连接),压桩力300kN。由于压桩速度过快,布桩集中于一端,使软土被扰动,加剧了房屋的沉降与墙体裂缝的扩展。压桩后半年,房屋沉降才趋于稳定。
压力灌浆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可灌注岩体、土体及混凝土结构,用于坝基防渗、坝基及其它建筑物地基加固;稳定边坡、地下工程的防渗加固、混凝土结构裂缝处理、蓄水池及压力管道堵漏、建筑物纠偏等方面。第一步进行基础加固处理,第二步进行柱截面加大补强处理,第三步进行装修改造处理。投入使用效果良好。
可能导致房屋倾斜原因:
1)在深厚淤泥软土地基上,错误选用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扩桩等基础形式,经常发生缩颈、离析、断桩和桩长达不到持力层等事故。
2)在填土、软土或湿陷性黄土等厚薄不均地基上,采用条形或筏板等基础方案,导致房屋倾斜。
3)采用强夯处理地基时。由于夯击能量不足,影响深度达不到加固深度的要求,没有消除填土或黄土的湿陷性,如果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地基浸水,必然造成建筑物下沉、倾斜或裂损。
4)对于欠固结的填土、淤泥等软土地基,地面大量回填堆载,采用桩基方案时,如忽视负摩擦力的作用与计算,常发生布桩数量不足,导致桩基过量沉降、断桩等严重事故,使房屋开裂或倾斜。
5)同一栋建筑物上选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或将基础置于刚度不同的地基土层上,易发生房屋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