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的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T,以mm(毫米)表示。对于1T到4T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500mm。
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至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
门架倾角:门架倾角是指无载的叉车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门架相对其垂直位置向前或向后的倾角。前倾角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叉取和卸放货物;后倾角的作用是当叉车带货运行时,预防货物从货叉上滑落。一般叉车前倾角为3°~6°,后倾角为10°~12°。
起升速度:叉车起升速度通常是指叉车满载时,货物起升的速度,以m/min(米/分)表示。提高起升速度,可以提高作业效率,但起升速度过快,容易发生货损和机损事故。国内叉车的起升速度已提高到20m/min。
行驶速度:提高行驶速度对提高叉车的作业效率有很大影响。对于起重量为1T的内燃叉车,其满载时行驶速度不少于17m/min。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车位于水平坚实地面,门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额定起重量货物时,货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货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 自由起升高度:指在门架高度不变的情况下,货叉能离地的高度。
5. 小转弯半径:指将叉车的转向轮转至极限位置,并以稳定速度做转弯运动时,其瞬时中心距车体外侧的距离。
6. 门架倾角:指无载叉车门架能从其垂直位向前或向后倾斜摆动的角度。
7. 轴距:前桥中心到后桥中心的垂直距离 。
电动叉车:
以电动机为动力,蓄电池为能源。承载能力 1.0~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由于没有污染、噪音小,因此广泛应用于室内操作和其它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工况,如医药、食品等行业。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电动叉车正在逐步取代内燃叉车。由于每组电池一般在工作约8小时后需要充电,因此对于多班制的工况需要配备备用电池。
叉车工作要求
1. 门架不得有变形和焊缝脱焊现象,内外门架的滚动间隙应调整合理,不得大于1.5mm,滚轮转动应灵活,滚轮及轴应无裂纹、缺陷。轮槽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
2. 两根起重链条张紧度应均匀,不得扭曲变形,端部联接牢靠,链条的节距不得超出原长度的4%,否则应更换链条。链轮转动应灵活。
3. 货叉架不得有严重变形,焊缝脱焊现象。货叉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缝开焊现象。货叉根角不得大于93°,厚度不得低于原尺寸的90%。左、右货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过货叉水平段长度的3%。货叉定位应可靠,货叉挂钩的支承面、定位面不得有明显缺陷,货叉与货叉架的配合间隙不应过大,且移动平顺。
4. 起升油缸与门架联接部位应牢靠,倾斜油缸与门架、车架的铰接应牢靠、灵活,配合间隙不得过大。油缸应密封良好,无裂纹,工作平稳。在额定载荷下,10min门架自沉量不大于20mm,倾角不大于0.5°。满载时起升速度不应低于标准值的一半。
5. 护顶架、挡货架须齐全有效。
6. 货叉上下严禁站人,不允许用单支货叉叉取高过载荷的货物。
7. 配备有叉车驾驶证的叉车司机,避免一台叉车多个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