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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用保证保险,足不出户即可货比三家

价格:面议 2024-11-23 11:50:01 3054次浏览

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诚信为本”:对中国人寿而言,就是要提高信誉,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全体员工而言,就是要诚实守信,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保险行业是服务行业,中国人寿所出售的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一种信誉,是一种承诺。保户购买保险的目的是希望获得一种有保障的生活方式。这种保障来自中国人寿对客户的承诺。保户购买中国人寿的保单,就是对中国人寿的信任。对于中国人寿来说,没有诚信就没有一切,诚信是公司的灵魂。诚信不是一蹴而就的,诚信的形象需要每个员工共同塑造,需要大家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事,对自己做的每一件事负责,言必信,行必果。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或“可保权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近因原则,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该原则,承担保险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保险损失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由于导致保险损失的原因可能会有多个,而对每一原因都投保于投保人经济上不利益且无此必要,因此,近因原则作为认定保险事故与保险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重要原则,对认定保险人是否应承担保险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主要险种。凡存放、座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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