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用中、低拉伸强度碳素钢板
SA-285/SA-285M
(与ASTM 标准 A 285M/A 285M-12完全等同)
SA285GrC
1 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熔化焊压力容器用的中、低抗拉强度碳素钢钢板。根据生产厂的选择,这些钢板可以按镇静钢,半镇静钢,封顶(沸腾)钢或沸腾钢熔炼生产。
1.2 本标准中的钢板现有如下三个不同强度等级:
级别
抗拉强度,ksi(MPa)
A
45-65(310-450)
B
50-70(345-485)
C
55-75(380-515)
1.3 因为钢板的内部致密性的原因,本标准中所有级别的厚度均限制为2in.(50mm)。
注:仅对于碳素镇静钢可查阅下列ASTM标准:
A 299/A 299M 压力容器用碳锰硅钢板
A 515/A 515M 中、高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板
A 516/A 516M 中、高温压力容器用碳素钢板
1.4 对于由卷板所产生的、且未经热处理或只作了消除应力处理的钢板,包括附加试验要求以及提交附加试验结果报告在内,应适用A 20/A 20M标准的附加要求规定。
1.5 无论以英寸-磅或SI单位表示的数值都应分别视为标准值。正文中SI单位在括号内示出。由于两种单位制的数值不可能做到精确相等,故必须独立地分别采用之。如加以混用,将导致与本标准的不一致。
2 引用标准
2.1 ASTM 标准
A 20/A 20M 压力容器用钢板通用要求。
3 一般要求和订货须知
3.1 按本材料标准供应的钢板材料应符合A 20/A 20M标准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试验和复试的方法和程序,尺寸和重量的允许偏差,质量和缺陷的修补,标志和装载以及订货信息。
3.2 除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外,为满足最终使用要求而需附加控制试验或检验时,可采用若干补充要求。采购方应去查阅本标准后面列出的补充要求和A 20/A 20M标准中的详细要求。
3.3 卷板在加工成为成品钢板之前不按照本标准进行质量评定。由卷板生产的钢板意指:它业已从卷板切割成为单张钢板。钢板加工厂应对卷板加工成为钢板所有涉及的作业进行直接的控制、或负全责。这样的作业,包括:开卷、展平、切割成钢板、试验、检查、调质、热处理(如适用时)、包装、标志和合格证书。
注2:对于卷板生产的,以及未经热处理或只作了消除应力处理供货的钢板,对每一卷作质量评定的卷板需报告三个试验结果。关于从卷板生产钢板的附加要求,见A 20/A 20M标准的描述。
3.4 如本标准中的要求与A 20/A 20M标准中的要求冲突时,则应优先满足本标准中的要求。
4 热处理
4.1 钢板通常以轧制状态供应,也可以按正火或消除应力处理或正火消除应力处理状态交货。
5 化学成分
5.1 钢板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6 力学性能要求
6.1 拉伸试验-由拉伸试样代表的材料的拉伸性能应符合表2中所规定的要求。
7 关键词
7.1 碳素钢板 压力容器用中低强度钢板 压力容器用钢板。
表1 化学成分要求
元素
成分,%
C级
C,≤①
0.28
Mn,≤
熔炼分析
0.90
成品分析
0.98
P,≤①
0.025
S,≤①
0.025
①对熔炼分析和成品分析均适用。
表2力学性能
项目
C级
Ksi(MPa))
抗拉强度
屈服强度,≥①
标距8in(200mm),伸长率,≥%②
标距2in(50mm),伸长率,≥%②
55-75(380-515)
30(205)
23
27
①可用0.2%残余变形法或载荷下的0.5%伸长法测定。
②关于伸长率的修正见A 20/A 20M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