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针是以前的叫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已经放弃了这一称呼,而代之以‘接闪杆’。接闪杆与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用以接闪的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统称为接闪器;接闪器和引下线、接地装置共同组成了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用以避免或减少闪电击中建筑物(构筑物)上或其附近造成的物理损害和人身伤亡。
之所以将避雷针改名为接闪杆,是因为以前的名称不科学,没有反映出接闪杆的原理。避雷针刚刚出现在中国时,人们以为它可以避免房屋遭受雷击,所以称其为避雷针。但事实上,避雷针保护建筑物的方式并不是避免房屋遭受雷击,而是引雷上身,然后通过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将雷电流引入地下,从而起到保护建筑物的作用。正因为这个原因,也有人建议将避雷针改名为引雷针,但总的来说,还是接闪杆这个名称最为贴切。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上有各种各样所谓知名品牌的避雷针,大都以‘预放电’或者‘提前放电’作为其卖点,大都是从国外进口来的所谓‘特殊避雷针’,其所宣称的保护范围远远超过按照滚球法的原理所计算的保护范围,其价格非常昂贵,动辄几万元一根。这些避雷针的所谓科学原理,在中国大陆到目前为止尚未得到认可,其防雷效果也没有得到实践的认可。在建筑物上即使安装了这样的避雷针,在防雷验收时,还是要按照传统的滚球法的原理进行计算,花高价购买了这样的避雷针的客户,要提防这方面的风险。
与其花高价购买这样的所谓特殊避雷针来保护建筑物,还不如按照滚球法的科学原理,对现场仔细勘察,精心设计、计算和校验,老老实实按照国家规范进行现场施工,用普通的避雷针、避雷带等接闪器,把该防护的地方都做到位,这样就能达到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实惠的目的。
提前放电避雷针的滚球法,是假设以一定半径(根据建筑物防护等级的不同,100米、60米、45米、30米不等)的球体,沿建筑物的外表面滚动,当球体只触及接闪器和地面,而不触及需要保护的部位时,该部位就得到接闪器的保护。通俗地说,这个球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就是雷能够打到的地方,球体接触不到的地方就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