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质量是指物流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总称。物流质量应该是一个双重概念,它不仅仅是现代企业根据物流运作规律所确定的物流工作的量化标准,而且更应该体现物流服务的顾客期望满足程度的高低。主要分为商品质量、物流服务质量、物流工作质量、物流工程质量等类别。 如何衡量物流质量是物流管理的重点。物流质量的保证首先建立在准确有效的质量衡量上主要从物流时间、物流成本、物流效率三个方面来衡量。
物流活动具有极强的服务特性,既服务于现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也要为享受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顾客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顾客衡量物流质量的好坏程度,一般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而企业就必须根据顾客对这些因素的感受,以这些因素作为物流服务质量的标准:
(1)人员沟通质量
人员沟通质量指负责沟通的物流企业服务人员是否能通过与顾客的良好接触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一般来说,服务人员相关知识丰富与否、是否体谅顾客处境、帮助解决顾客的问题会影响顾客对物流服务质量的评价。这种评价形成于服务过程之中。因此,加强服务人员与顾客的沟通是提升物流服务质量的重要方面。
(2)存货可得性
存货可得性是指当顾客下定单(要货)时,物流企业或物流部门所拥有库存的能力(库存物品数量),它能反映周转库存和安全库存的控制水平,一般又用缺货率、供应比例二个指标来进行衡量。
邮政运输的传统操作理论是接力式传送。航空快递公司则大多都采用中心分拨理论或称转盘分拨理论组织起全球的网络。简单来讲就是快递公司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中心地区设立分拨中心(Hub)。各地收集起来的快件,按所到地区分拨完毕,装上飞机。当晚各地飞机飞到分拨中心,各自交换快件后飞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车送到收件人办公桌上。这种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于中心分拨理论减少了中间环节,快件的流向简单清楚,减少了错误,提高了操作效率,缩短了运送时间,被事实证明是经济、有效的。
出口商需要对航空运单上所对填开的货物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如果发现实际的货物和航空货运单上所填的说明和声明不符合规定,或者不完整、不正确,给承运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出口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航空货运单作为运输契约凭证的有效期到货物送达目的地,收货人提取货物并且在货运单交付联上签字之后就宣告结束了,而作为法律依据的有效期还能够延伸到运输停止的两年后。航空货运单只需要提交注明“托运人/发货人正本”的那一联,即使信用证要求全套正本空运单,也只要提交托运人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