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制定环境因素是指一个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与我们部门/岗位相关的环境因素有:噪音、废弃零部件、废弃包装物、食堂废弃物、含铅焊料、废弃电池、废弃灯管、309胶、甲苯、水的滴漏、废油、切削液的滴漏、纸张浪费、电的浪费等方面。
环境管理体系(EMS)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正式颁布的可用于认证目的的国际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它要求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来达到支持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的目标,并可通过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形式,向外界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环境管理水平。
我们也应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在非常好的环境管理经验、环保科技的基础上采用ISO14000标准的,在这一点上,包括我们在内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并不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这种劣势有可能通过西方发达国家的严格立法和贸易政策转化成对我出口产品的贸易壁垒。为此,我们应当努力迎头赶上,尽快实施ISO14000标准,同时还应通过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等国际谈判方式,据理力争,以求为中国的出口企业留出一段推行ISO14001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时间。
持证要求
为规范获证组织对认证证书的使用,中心对获证组织的证书使用有如下要求:
证书的持有者只能用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标准,不得将标志直接用于产品,也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产品或服务合格的方式使用。当认证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进行任何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