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卫生管理系统,本(4) 节将说明此系统的要求。
政策
组织应有高主管授权之职业卫生政策,清楚陈述整体卫生目标与改善卫生绩效之承诺。该政策应:
对组织之卫生风险的性质及规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续改善之承诺;
包括对至少符合适用的卫生法令规章及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之承诺;
已文件化、实施及维持;
传达给所有员工,使其认知个人的及卫生责任;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
以及定期审查以确认该政策保持对组织的相关性及合宜性。
所谓 职业卫生管理体系OHSMS,是由一系列标准来构筑的一套系统,它表达了一种对企业的职业卫生进行控制的思想,也给出了按照这种思想进行管理的一整套方法。这种体系,应当是科学的、有效的,能够被接受的,并与企业的其它活动及整体的管理是相容的。同时,它作为一套标准,应该能得到广泛地接受和承认,具有规范性。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是一种对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控制的战略及方法。
组织之危害鉴别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依据组织之相关范围性质及时机定义,以确保其为主动式而非被动式;
提供风险之分类及鉴别那些将被3.3节及3.4节所定义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 风险
与运作经验及使用风险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提供资讯输入以决定要求、训练需求之鉴别及(或)作业管制之发展;
提供需求行动之监督以确认其实施之有效性与适时性。
备考: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详细指导岗要,见OHSAS 18002。
对于管理、执行及验证组织活动、及制程中具有卫生风险之人员,其角色、责任及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导沟通,以促进卫生管理。高阶主管负有职业卫生之终责任。组织应指派高阶主管中之一员(例如大型组织中之执行委员会成员)为管理代表以负特殊责任,并确认卫生管理系统在组织中所有地点及领域的运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项适切地实施及执行。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管制及改善卫生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资源。
备考: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门技能、技术及财务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