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要求
1、启动前,应检查电动机、电缆线是否正常,保护接地,防护装置,锯片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是否正确。
2 、启动后,先空载运转,检查锯片运转方向,升降是否灵活,运转是否异常,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 、切割厚度应不超出机械出厂规定。
4、 防止卡锯片、绳锯等。
5 、混凝土切割作业中,有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6 、切割的混凝土块大小应严格计算。
7 、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绳锯,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钢线切割法设备由大功率油压机、传动定位滑轮及带有金刚石锯齿的钢线组合而成,油压马达通过传动滑轮带动钢线围绕被切割物体高速旋转进行切割,具有施工作业速度快、噪音低、无震动、无粉尘废气污染等优点,而且切口平直光滑,无须做善后加工处理。采用该技术,对于一些对施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工期紧迫、环保要求高,以及一些大型混凝土结构拆卸、切割的工程,这些难题即可迎刃而解。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附属结构设施拆除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的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向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