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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青山区交通标志标牌生产公司,原料精选,价格实惠

价格:面议 2021-06-23 11:00:02 1471次浏览

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接,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

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来两侧同时设置。

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

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最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交通标志的形状一般使用规则如下:

a. 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b. 圆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

1968 年,联合国公布《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作为各国制定交通标志的基础。从此各国的交通标志在分类、形状、颜色、图案等方面逐渐向国际统一的方向发展。伴随着机动车的普及和道路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政府意识到了交通标志标线的重要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带领和推动下,利用这些简单的交通控制设施,实现了交通安全与管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在欧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努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国际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的统一运动中,想方设法为实现国际便利交通,进行新的尝试。

1、交通标志应体现公路及周边路网的特点,使驾驶员准确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找到正确的目的地,并对路网中的交通量进行合理分配;

2、交通标志应能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意识;

3、交通标志应容易识别、易于理解;

4、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系统、连续、均衡、避免信息过载;

5、动态交通标志的设置不应妨碍静态交通标志的使用。

6、收集公路的道路、交通、气象、环境及周边路网等基础资料;

7、确定公路交通标志的实施标准、规模;

8、从安全、环保、技术、经济、美观等方面进行方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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