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人行横道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可按上述信号灯的规定通行。
(5)右转弯车辆,遇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1)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待。
车道信号灯
(1)绿色箭头灯亮。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叉形灯或箭头灯亮。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信号灯)
(1)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2)绿色箭头灯亮。准许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3)红色箭头灯亮。禁止车辆向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5)双白虚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画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6)双黄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黄色虚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8)双白实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信号分为8种,分别是:停止、直行、左转弯、左转弯待转、右转弯、变道、减速慢行、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在有交通警察指挥车辆的情况下,应按照交通警察的手势行车,而不能按照其它三种交通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