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发光标志,采用LED光源和逆反射材料制作版面,标志自身的光源能够满足全天候环境条件下的标志信息识别。又分为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和面板显示发光标志,其中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又分为外置式和内置式、面板显示发光标志又分为全透式和半透式
面板显示,分为半透式和全透式。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规则间距布珠的混光定向技术LED光源板实施光源转换,透过逆反射材料背面形成穿透光而显示高清晰标志信息内容。仅仅是标志的文字笔划、图形轮廓具有穿透光,称为半透式面板显示发光标志;标志的底板、文字笔划、图形轮廓全部具有穿透光,称为全透式面板显示发光标志。面板显示执行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团体标准《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T/CISA 001-2018) [5] 。
据调查40%的交通事故与“远光灯”有关,常规(被动)反光标识牌必须使用远光灯,才能看清标识牌内容,而当远光灯发出的强光照到对面驾驶员或者行人的眼睛会产生眩光,使眼前瞬间一片漆黑,反应时间及刹车距离增加近一倍。而主动发光标志可降低驾驶员远光使用频率,有效地减少因远光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识别性:
标识最突出的特点是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识的主要功能。
显著性:
显著是标识又一重要特点,除隐形标识外,绝大多数标识的设置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因此色彩强烈醒目、图形简练清晰。
多样性:
标识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无论从其应用型式、构成形式、表现手段来看,都有着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其应用形式,不仅有平面的、立体的,具象、意象、抽象图形构成的,还有以色彩构成的。多数标识是由几种基本形式组合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