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钩门式起重机是根据标准GB/T14406-93设计制造的,俩者可以互为补充,主副钩独立工作时必须在各自的额定起重量规定范围内工作,同时工作不得超过主钩的额定起重量,不允许主副钩同时起吊两个物件。 其取物装置为起重机吊钩、电磁吸盘(起重电磁铁)或抓斗(按立方计算)。
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禁止使用。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MG型吊钩门式起重机可以附带一个副钩,额定起重量在10吨以上的则为主副双钩结构(小车中装有两套起升机构),主钩用来起吊重物,副钩也可以复杂起吊主要重物,另外,副钩还可以协助主钩倾倒和翻转,本机具有结构简单,维修方便,自重轻等优点。它广泛应用于工矿、码头、铁路等露天作业的仓库、料场货物的装卸、搬运工作。操纵形式分地面操作和司机室操作两种。MG型吊钩门式起重机由双主梁、支腿、上端梁、下端梁组成门架。而门架又分为箱形、桁架及箱形和桁架混合等多种形式,起重量在5t-100t,起重机的跨度系列有:10~50m,工作级别为A2~A7,有效悬臂3.5~15m,起升范围在12m~16m(包括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
滑轮的材料采用灰铸铁、铸钢等。卷筒在提升机构或牵引机构中用来卷绕钢丝绳。将旋转运动转换为所需要的直线运行。卷筒有单层卷绕与多层卷绕之分。一般起重机大多采用单层卷绕的卷筒。单层卷绕筒的表面通常切出螺旋槽,以增加钢丝绳的接触面积,并防止相邻钢丝绳互相摩擦,从而提高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起升机构由电机、减速器及卷筒作为起升机构,由其组装成的小车,可沿主梁运行。大车运行机构由电机、减速器与大轮组成,或由摆线针轮减速器与大轮组成大车运行机构。该起重机由桥架、地梁、大车运行机构、小车、支腿、电器系统六大部分组成。主梁与端梁,桥架与支腿,支腿,地梁,马鞍与立柱,立柱与支腿均采用法兰板、高强螺栓刚性连接,故而可折卸,便于运输与安装。单主梁通用门式起重机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小车架上应装设防止倾覆的安全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