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服务
(一)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管理提升、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提供适需有效的针对式服务。
(二)对确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创新转型优胜企业时优先考虑。
(三)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动态管理。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将进行复核认定,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市按照要求做好企业申报及初审推荐工作,申报数量原则上不突破分配名额。
2、申报企业须如实填写《山东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申报书》
(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承诺书)
各市中小企业部门汇总审核后,填写《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正式行文报送省局科技管理处(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