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老旧房屋危房专业检测机构 中政建研贵州分院
问:作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备案
解答: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瑞安市范围内具有能开展日常工作的固定办公场所。
(三)具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必要的专业鉴定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和结构计算分析软件。
(四)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结构检测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机构需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五)在职在岗鉴定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鉴定人员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六)具有健全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