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演出中,灯光的强度、色彩、照明区的分布,灯光的运动等都具有较大的可塑性与可控性。舞台灯光的艺术效果是随着演出的进展、舞台气氛的不断变换而展现的。舞台灯光是空间艺术与时间艺术的结合体,舞台灯光的历史发展是同戏剧的演变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密切相联的。
舞台灯光(illuminationofstage):是利用灯光手段为舞台照明并为人物、景物造型的艺术,又称舞台照明。其作用是根据演出要求,按照舞台美术的整体构思,运用舞台灯光的技术设备及手段配合演员表演,塑造舞台上的视觉形象。
舞台美术兼有时间艺术和空间艺术的性质,是四维时空交错的艺术,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对物质条件的依赖性。它在艺术创作上属二度创造,具有从属(演员表演)的性质。在演出中它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人物造型是舞台美术中早使用的部分。舞台演出中只要有演员出现,就会有人物造型问题。演员的化妆是为了模仿、再现、美化或装扮剧中角色(人、鬼、神以及动物等)。古希腊演员戴面具演戏。那时的悲剧演出多用朴素、庄严的程式化服装,后一直沿用百年不变。古希腊喜剧则用更为夸张和怪诞的面具与服装。服装主要用于塑造人物,由简单装扮发展为技术复杂、方法多样的人物造型专业。
舞台美术本身是布景、灯光、化妆、服装等诸多造型因素的综合体,它们之间既有分工,又相互关联,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艺术整体。一般来说布景、灯光担负着表现戏剧环境的作用,服装、化妆担负着表现人物的作用。灯光直接渲染人物,布景间接表现人物,人物塑造有时也间接表现环境。所以现代舞台美术虽然可以区别出布景、灯光、服装、化妆等,但塑造戏剧环境与人物的全部任务是由舞台美术综合体共同承担的。它是个有机的艺术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