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回收拆解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然而面临的困难不少。
大量报废车辆流入黑市,导致不少企业面临“吃不饱”的经营困境,发展受到制约。
另外,企业技术管理水平低,效益差,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
此外,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征收17%的增值税,由于无法获得进项抵扣发票,企业需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纳增值税,负担过重。
德国的汽车平均使用年限为7到8年。按照德国的规定,新车在前3年是免检的,以后每年都要年检。一般说来,汽车使用的年限越长,通过年检需要的修理或维护成本就越高,达到汽车排放标准也就越难。因此,虽然德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汽车在使用多少年后必须报废,但车主一般都将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使用几年就更换或淘汰。
为了加快更新,中国出台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04年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在8~10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000元。2005年报废的车辆,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 000元;车长9米以上(含9米)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 000元。
对于大多数中国购车者来说,购车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即便是在汽车接近报废期限时,很多车主也舍不得换车,更不会将汽车送进报废汽车回收中心,而是希望尽可能多开几年,哪怕是冒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报废汽车获得的补偿费很低,远远提不起车主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