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天津办理注册商业保理公司,优质,速度快

价格:面议 2024-11-05 09:51:01 3114次浏览

商业保理按照业务操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债权人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债权人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要求:

(一)以公司形式设立,为实收货币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首期首次出资不低于20%,剩余部分两年内缴足;

(二)至少拥有一个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者相关行业的经历;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实体的另一实体。控制是指控制方拥有被控制方超过50%的表决权。

(三)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四)商业保理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主管、财务主管、风险控制主管以及运营主管等。

(五)商业保理企业不得混业经营。

(六)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风险评估、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制度、业务流程操作要求、监控等制度及资产分类管理、风险处置措施。

(七)投资者设立存续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名义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投资者具备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其资产总和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两年内在税务、工商等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八)商业保理企业境内投资者注册资本已缴足到位,境外投资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投资者如实披露实际投资人的背景信息及资产情况。

申办条件:

允许存续满一年的国内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的形式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外资商业保理企业(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企业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内资商业保理企业(含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具体申办条件如下:

(一)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二)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三)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不少于三年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企业应当以公司形式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

(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业务流程操作、监控等制度。

(六)兼营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规定。

在当今社会中商业保理业务开始大受欢迎,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商业保理业务解决了他们多方面的融资需求。由此很多商业保理公司纷纷成立,如果您也需要一家这样的公司,不知道如何办理,可以联系天津合安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92094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