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一词的英文原意是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ISO/IEC指南2:1986中对“认证”的定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证实某一经鉴定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举例来说,对方(供方或卖方)生产的产品甲,第二方(需方或买方)无法判定其品质是否合格,而由第三方来判定。第三方既要对方负责,又要对第二方负责,不偏不倚,出具的证明要能获得双方的信任,这样的活动就叫做“认证”。这就是说,第三方的认证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才能有效。这就要求第三方必须有的权力和威信,必须独立于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须与方和第二方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或者有同等的利害关系,或者有维护双方权益的义务和责任,才能获得双方的充分信任。那么,这个第三方的角色应该由谁来担当呢?显然,非国家或政府莫属。由国家或政府的机关直接担任这个角色,或者由国家或政府认可的组织去担任这个角色,这样的机关或组织就叫做“认证机构”。
IATF对3个欧洲规范VDA6.1(德国),AVSQ(意大利),EAQF(法国)和QS-9000(北美)进行 了协调,在和ISO9001:2000版标准结合的基础上,在ISO/TC176的的认可下,制定出了ISO/TS16949:2002 这个规范。
为了协调国际汽车质量系统规范,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称为国际汽车工作组 (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简称IATF)。IATF的成员由如下9家整车厂:宝马(BMWGroup),克莱斯勒(Chrysler LLC),戴姆勒(Daimler AG),菲亚特(Fiat Group Automobiles),福特(Ford Motor Company),通用(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标致(PSA Peugeot Citroen),雷诺(Renault)和大众(Volkswagen AG)以及5个国家的监督机构:美国国际汽车监督局(IAOB),意大利汽车制造商协会(ANFIA),法国车辆设备工业联盟(FIEV),英国汽车制造与贸易商协会(SMMT)和德国汽车工业协会-质量管理中心(VDA-QMC)组成。
质量改进是一个重要的质量体系要素,GB/T19004-1标准规定,当实施质量体系时,组织的管理者应确保其质量体系能够推动和促进持续的质量改进。质量改进包括产品质量改进和工作质量改进。争取使顾客满意和实现持续的质量改进应是组织各级管理者追求的永恒目标。没有质量改进的质量体系只能维持质量。质量改进旨在提高质量。质量改进通过改进过程来实现,是一种以追求更高的过程效益和效率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