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对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办理报废手续、不将车上交回收公司,反而私自倒卖。一些经营汽车维修的企业也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维修的幌子,干着倒贩旧车的勾当。对汽车拖拉机维修业缺乏有效的监管,也为报废车流入营运渠道创造了条件。鉴于此,各位车主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到报废车的严重危害性,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各地也应在社会上多做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报废车的危害性而自觉抵制。交通管理部门应从源头抓起,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在车辆登记、过户、定期检验时应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在路面管理中,开展对报废车辆的专项治理,本着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强制报废一起的原则,坚持重拳出击,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在全社会形成高压态势,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报废汽车事故处理方法,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
另外,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虽然对方驾驶报废车辆属于违法行为,但这个原因与事故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相关法规有处罚规定,交警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但这并不能成为减轻你事故责任的理由。
报废汽车车辆处罚方法,因车辆违章被依法扣留的机动车的当事人车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30日内不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按照相关规定,9座以下的小型普通汽车,但需要按时年检,10座以上普通汽车的使用年限为20年,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面临处罚。
报废车辆标准(新规):
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牌和过户。如果是已经上牌的车辆则需要进行达标检测,一旦排放不达标将直接引导车主进行报废或者强制进行报废。
具体要求如下:
如果经过维修或者是调整仍然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经调整和维修仍不符合机动车上路安全的;在检验有效期满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中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者达到一定年限的则会强制进行报废。
同时,在新的规定中取消了对小型私家车的报废年限,这对于车主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但这并非代表着大家的私家车不会被报废,只是用另外一种形式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