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报废汽车的零部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产业标准和检测标准,大部分企业主要是凭借经验判断,再加上设备落后、更新慢,导致废旧汽车零部件的再利用率不高。因此建议汽车制造企业加快与回收企业实现联动,向后者提供便于拆解的指导方法,提高拆解回收的效率。他认为,要实现汽车制造企业与回收企业无缝对接,最为有效的一个办法,还是建立汽车制造企业自己的回收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在零部件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上,继续提高效率,同时也能促使汽车生产企业从设计环节开始,就把回收问题考虑在内,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最终推动报废汽车回收驶入快车道。
谁生产谁回收的报废汽车处理模式
这种模式受到很多国家的青睐,在德国等欧洲国家,汽车制造企业在新车上市之前,必须出具一份证明,确保即将投入市场的新车的材料回收率和可利用率达到一定标准,否则就拿不到市场准入许可证。
在日本,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回收任务。根据日本《汽车回收再利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汽车残渣、气囊等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以及处理工作。据了解,在丰田等大型汽车生产企业,都已经设立了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部门来处理这一工作。此外,政府还会根据回收情况奖励汽车生产企业,刺激他们的回收兴趣。
一汽集团技术中心的一位汽车专家表示,当前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绝大多数都只负责生产,对回收一概不管。其实,由汽车生产企业进行回收具有很大的便利性,不仅对自己生产的零部件更为熟悉、拆解更为方便,在零部件再制造方面也有先天的优势。
新近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再次让人们把目光投向报废车。
据有关报道,我国每年约有60%的报废汽车流入黑市。商务部等六部门组织各地开展为期半年的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1月20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整治行动已取缔非法回收拆解报废车、拼装车“黑窝点”203个。
正规途径报废的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
目前北京的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理论报废量每年已经超过20万辆。全国的汽车保有量超过一亿辆,千人汽车保有量超过70辆。然而,与报废汽车的巨大规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正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每年实际回收的报废汽车只有几十万辆,仅为汽车保有量的0.5%—1%,远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
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向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
2车管所将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
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再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