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吊车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吊车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吊车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吊车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吊装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守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呈水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吊车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土块。
吊装就位:由总指挥正式下令各副指挥,检查各岗位到岗待命情况,并检查各指挥信号系统是否正常;各岗位汇报准备情况,并用信号及时通知指挥台;正式起吊,使设备离开临时支座500—800mm时停止,并作进一步检查,各岗位应汇报情况是否正常;撤除设备支座及地面杂物,继续起吊。
1、设备的进场、上排:在各项准备工作完全做好的情况下,再开始组织设备的进场、上排和吊装工作。
2、吊装前的准备工作:设备在吊装前,必须做好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设备的吊耳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3、吊装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车挂上吊耳、电动卷扬机的拉力试验和方位调整、拖排牵引和拖尾系统的设置等。
4、试吊:试吊前检查确认;吊装总指挥进行吊装操作交底;布置各监察岗位进行监察的要点及主要内容;起吊放下进行多次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性;复查各部位的变化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