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
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维修范围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联动设备的维护维修负责到消防联动设备的接口;
6、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及消防联动电源线路、管路出现问题包括短路、断路。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应用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系统是及早发现火情,防止火势蔓延、降低火灾危害的有效措施,但并不是安装了自动消防系统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在自动消防系统存在故障、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或无人值班的情况下,一个随手丢弃的烟头、一段老化或过负荷的用电线路,都极有可能酿成大祸。大量的火灾实例证明:发生火灾,特别是发生特大、恶性火灾的主要原因就是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或值班人员处置不当。所以,提高消防意识;作好自动消防系统、灭火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由培训合格的人员我们双方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