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e.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3)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
作状态。
(2) 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 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
(4) 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 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8) 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
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
消防维保是消防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甲方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宗旨。
消防工程培养适应21世纪消防事业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具备掌握火灾科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工业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和各类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技术与工程方法,掌握消防法规、防灭火工程技术、火灾调查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大专院校、科研设计院所、企事业单位消防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队从事与消防有关的教学、科研和工程设计、消防管理、火灾调查和组织指挥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