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设施现场检查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包括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 一致性检查以及产品质量检查。
2.竣工质量验收判定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 重缺陷项(B) 和轻缺陷项(C)。
①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 当 A=0, B≤2, 且 B+C≤6 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 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 当 A=0, B≤2, 且 B+C≤检查项的 5%时, 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 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当其验收项目有一项为不合格时, 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检测频次: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4.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 安排合理数量的、 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人员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值班:
(1)实行每日 24h 专人值班制度, 每班不少于 2 人, 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5.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1)接到火灾警报后, 值班人员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 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同时拨打“119” 报警电话准确报警;报警时需要说明着火单位地点、 起火部位、 着火物种类、 火势大小、 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灭火预案, 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6.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
按水压分: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能始终保持水灭火系统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 火灾时无须启动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自动启动消防按水压分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台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消防给水系统。
7.消防水池有足够的有效容积。只有在能可靠补水的情况下(两路进水), 才可减去持续灭火时间内的补水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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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