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4.4.1.2条对产品做如下规定:
组织应有形成文件的过程,用于与产品有关的产品和制造过程的管理,形成文件的过程应包括但不限于 (在适用的情况下):
a) 组织对产品法律和法规要求识别;
b) 向顾客通知a) 项的要求;
c) 设计FMEA 的特殊批准;
d) 产品相关特性的识别;
e) 产品及制造时相关特性的识别和控制 ;
f)控制计划 和过程FMEA的特殊批准;
g) 反应计划(见9.1.1.1条) ;
h)包括高层管理者在内,明确职责,,升级过程 和信息流的定义, 以及顾客通知;
i)组织或顾客为与产品有关的产品或制造过程中涉及的人员确定的培训;
j)产品和过程的更改实施前应获得批准,包括 对过程和产品变更 带给产品的潜在 影响进行评价(见ISO 9001 8.3.6条)
k) 整个供应链中关于产品的要求转移,包括顾客指定货源( 见第8.4.3.1条)l) 整个供应链中制造批次(至少)的产品可追溯性( 见第8.5.2.1 条)。
m) 为新产品导入的经验教训。
IATF16494认证标准包含的内容:
1. 一个中心,以顾客为中心
2. 二个基本点,顾客满意和持续改进
3. 1.三个代表:管理者代表/顾客代表/质量代表
2.三个过程:COP/MP/SP
3.三种审核:体系,过程,产品
4. 四大体系:QS900/VDA6.1/EAQF94.四大步骤:PDCA
5. 五大模块: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
五大工具书:APQP/PPAP/SPC/FMEA/MSA
6. 过程6个方面:输入,输出,设备,人员,办法,绩效
7. 七大程序文件:文件,记录,培训,不合格品,内审,纠正和预防措施
8. 八大基本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办法,管理的系统办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办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范例说明:
1) 横向:按组织的部门划分来填写,包括各部门经理和员工。可以包括组织外部的合作厂商信息。
2) 纵向:按工作内容排列。工作内容可分为多级,填写时应尽可能覆盖,各级工作内容颗粒度应统一。工作内容分为两级,在工作内容的划分时需要考虑覆盖面与细致性问题。覆盖面需要尽可能,而各级工作内容划分的颗粒度则又需要相对均衡。
3) 交叉点:横纵向交叉点为工作项与人员的对应关系。
P(Primary):代表主要负责人;
B(Backup):代表次要负责人或是主要负责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