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拿文凭、找工作、换工作,一步一步实现自己小目标,很多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对于自考的文凭,却有很多人表示了怀疑。在很多人的观念里,有这样一个认识:只有全日制的大学文凭,才能够体现出较高的价值,而通过自学考试拿到的文凭,含金量就非常的低。真的是这样吗?今天星华科教小编将从几个方面聊聊这个问题。
自考介绍: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3.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
自考法律效力: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自考时间: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为:大部分地区每年开设2次,考试时间分别为4月和10月,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自考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4月自考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六(上午)09:00-11:30每年4月第三个星期天(下午)
14:30-17:0010月自考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六每年10月第三个星期天 具体查看各地区自考时间
自考规模:
1.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2.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考毕业:
1.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2.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