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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设立旅行社及取得业务许可证的条件

价格:6000 2022-11-21 08:11:01 393次浏览

一、在成都市武侯区设立旅行社及取得业务许可证的条件及申报流程

1、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的前置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明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金

(5)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固定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有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明》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需缴纳20万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2、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基本材料如:

(1)申请书,即申请人设立旅行社经营业务需要的请示;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类别;中英文名称和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份额和出资方式以及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报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等;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对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资金条件和人力条件的全面评估;以及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问题;

(3)申请的旅行社章程;

(4)申请单位股东信息;

(5)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法定代表人的履历表

(6)导游人员的电子导游证,财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可以是自己拥有的,也可以是租用的,租用的,应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至少一年租期的租房协议或租赁合同;自己拥有的;应当出具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8)经营设备情况证明;导游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财务人员的简历;

3、旅行社的申报及审批的相应流程:

(1)设立旅行社申报及审批程序;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征得拟设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根据《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

(2)审批旅行社的条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根据是否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旅游市场需要,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等原则进行审批,凡依法核准成立的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其颁发《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3)审批期限: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旅行社的时限规定,《条例》规定: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并通知申请人;

(4)工商登记;申请人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应当在收到许可证的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登记决定,旅行社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可正式对外营业;

成都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办理上存在哪些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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