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政策呢?了解之前重点介绍一下雅谷网,雅谷网-专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 + 人工智能 + 科技服务”模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代理、运维、软件开发等科技服务工作。
下面介绍一下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补助政策:
1、加快落实国家、省关于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的各项法规政策。对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且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其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在向企业和其他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时,支持其通过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省、市产权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转移转化价格,或通过签订协议方式确定价格。采取协议定价的,应当在单位内部公示科技成果基本要素及拟交易价格等。在杭高校、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应实行在单位内部公开公示制度,同时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
2.支持提高在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可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本单位当年工资总额。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净收益不低于70%的部分用于对成果完成人和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和报酬。
3.探索科技成果确权试点。试点推进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改革,支持在杭高校、科研院所与发明人或者发明团队之间,通过约定方式分享共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和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以股份或者出资比例方式进行奖励。
4.开展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试点。制定指导国有企业内设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的意见,允许国有企业对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进行适当奖励,奖励金额按企业自主研发投入额的适当比例设定上限,允许在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中单列,不作为单位次年工资总额基数。探索国有科技型企业对在科技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企业实施股权激励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杭实施产业化的奖励力度。本市企业作为承担单位完成的自主创新成果,如成果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或杭州发展信息经济“一号工程”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在杭实施产业化后实现年利税500万元以上,并获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获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6.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支持其开展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首次备案登记资助制度试点工作。对促成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的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及个人,在技术转移服务活动发生前,在市、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完成首次备案登记的,可在完成成果转移一年后,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分别对机构及个人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和0.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30万元。加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在农业和民生发展领域的应用开发与成果转化,健全支撑农业现代化和民生改善的技术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