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伤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4、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前置审批文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1、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2、分支机构的经营期除规定有效期限外,不得超过隶属企业的经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