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挖一般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原则 按照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2013的规定一般挖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为: 1、挖土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坚向土方、山坡砌土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2、挖石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现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1.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挖掘机转移工地时,应使用平板拖车。2.推土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清掉,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挡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填沟渠或驶近边坡时,推铲不得超出边坡边缘,并换好倒车挡后方可提升推铲进行倒车。多台推土机在同一作业区推土时,前后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停车作业,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在施工前,需根据工程规模和特性,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导流方式和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条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选定开挖方式。明挖有全面开挖、分部位开挖、分层开挖和分段开挖等。全面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浅、范围小的工程项目。开挖范围较大时,需采用分部位开挖。如开挖深度较大,则采用分层开挖,对于石方开挖常结合深孔梯段爆破(见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层。分段开挖则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对于洞挖,则有全断面掘进、分部开挖和导洞法等开挖方式。
回填土每层填土夯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干土的质量密度;达到要求后,再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