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挖运小知识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 线及弃土场。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3-3的规定。 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4的规定。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安全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
一、工程施工前控制及资料档案制定
1、工程立项后,工程部主办人员要求设计部门对该项目从设计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场内短驳平衡、外运等),同时征得预算部对处理方式的意见,两者相结合确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确定后,设计部在清理方案上给予明确的指导,用书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应清理至什麽标高。土方造型应做成如何形状等。
3、预算部在价格上应给予明确指导,对驳运、翻土等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的,由工程部、预算部共同操作,先进行市场调查,后确立价格、并对价格确定做文字说明。
4、工程部对所属清运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图纸的方式正确体现原貌,由预算部计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两人(监理、工程部主办人员活工程部主办人员、预算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5、预算部对以上资料必须进行复核、复查。
6、以上资料齐全才可施工,此类合同原则上实行闭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