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良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挡位置;工作时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及行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并应先鸣号,后卸土。铲斗应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挖掘机停止作业,应放在稳固地点,铲斗应落地,放尽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挖掘机转移工地时,应使用平板拖车。2.推土机启动前,应先检查油路及运转机构是否正常,操纵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作业时,应将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先予清掉,非工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区,先鸣号,后作业。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行驶,上坡不得换挡,坡度不应超过25°,下坡不得脱挡滑行,坡度不应超过35°。在横坡上行驶时,横坡坡度不得超过10°,并不得在陡坡上转弯。填沟渠或驶近边坡时,推铲不得超出边坡边缘,并换好倒车挡后方可提升推铲进行倒车。多台推土机在同一作业区推土时,前后相距应大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停车作业,推土机应停放在平坦稳固的安全地方,放净贮水,将操纵杆置于空挡位置,锁好车门。推土机转移时,应使用平板拖车。
土方挖运小知识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 线及弃土场。 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3.临时性挖方的边坡值应符合表3-3的规定。 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3-4的规定。
在施工前,需根据工程规模和特性,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施工导流方式和工程进度要求,施工条件以及可能采用的施工方法等,研究选定开挖方式。明挖有全面开挖、分部位开挖、分层开挖和分段开挖等。全面开挖适用于开挖深度浅、范围小的工程项目。开挖范围较大时,需采用分部位开挖。如开挖深度较大,则采用分层开挖,对于石方开挖常结合深孔梯段爆破(见深孔爆破)按梯段分层。分段开挖则适用于长度较大的渠道、溢洪道等工程。对于洞挖,则有全断面掘进、分部开挖和导洞法等开挖方式。
土方开挖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分类。在水利工程中,土方开挖广泛应用于场地平整和削坡,水工建筑物(水闸、坝、溢洪道、水电站厂房、泵站建筑物等)地基开挖,地下洞室(水工隧洞、地下厂房、各类平洞、竖井和斜井)开挖,河道、渠道、港口开挖及疏浚,填筑材料、建筑石料及混凝土骨料开采,围堰等临时建筑物或砌石、混凝土结构物的拆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