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象征经济发展指标的四个箭头图案,组合成汉字“中国”的“名”字和“品评”的“品”字,简洁、形象、直观地表达了“品评中国”带动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评价宗旨。
未获得中国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中国产品标志;被暂停或撤销中国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中国产品标志;禁止转让、伪造中国产品标志及其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冒用质量标志的规定进行处理。
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
法律依据
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产品管理办法》则是规范中国评价工作的一部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