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内地企业的一个奖项,其标志为圆形,中间有两个S形,“中国”标志自2001年启用。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产品”的评选。
获中国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可自行负责制作、印刷在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的中国产品标志。
企业使用中国产品标志,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国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
保护政策
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国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认可程度
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产品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