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硕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代办物业管理服务,24小时接听您的电话

价格:面议 2021-01-18 08:30:01 590次浏览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根据合同接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的物业实行专业化、有偿化管理的独立法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并且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具有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提交材料

资质申报表

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 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资质申报软盘;

信用档案软盘。

说明: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等级核定,并设定一年的暂定期。 [2]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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