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报税方式有两种,一种为业务不活跃报税(即零报税),一种是核数师报告(即审计报告)
1 、业务不活跃报税——零报税
业务不活跃报税(即零报税)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该公司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2)该公司银行账号没有任何资金往来记录
3)该公司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核数师报告——审计报告
按照香港公司法例,香港公司每年必须向香港税务局呈报财务报表,由香港执业会计师进行法定审计(就纳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实际纳税的正确性实施审计),并签署法定审计报告,也称核数师报告。
特别说明:
1)凡有经营或银行账号有资金进出记录,香港公司经营方式是离岸经营,或在香港本地实际经营,都须向香港税务局递交真实财务报表,提供**和银行对帐单交由会计师做审计报告。
2)不在香港经营的公司——向税务局递交完真实财务报表之后,可以申请免税
香港本地经营公司 ——按公司纯利润的8.25%交税(200万港币利润)高于200万港币的利润按照16.5%交税。。
3)做账审计需提供如下单据
(1)银行流水单及相关收/付汇款单;
(2)与银行流水单所对应的相关原件购/销**;
(3)费用、工资、房租、水电、固定资产清单(如有);
(4)其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单据与合同
零申报的风险与不真实报税的后果
1、零申报的风险
1)无审计报告,银行账户易被冻结及清退销户
2)有资金往来,被香港税务局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3)如任何人未有遵守《税务条例》的规定,采用不真实报税,有关的罚则赋予局长酌情权按违例行为的性质及∕或犯错程度,提出检控、以罚款代替检控或评定补加税款(后者是罚款的一种方式)。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时,局长会考虑证据是否充足、已经或会少征收税款的数额(统称为〝少征收税款〞)、违例行为是否经精心策划、有关违规行为历时多久等因素。
2 、不真实报税的后果
1)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正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
2)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提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交税款 3
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3)提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刑罚为罚款$50000 及加罚相等于少交税款 3 倍的罚款,以及入狱 3 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已经定罪,可被判即时入狱。